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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3-06-06 来源:向欣
各县标准定额站,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:
现将鲁标定字[2013]4号《关于开展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各县标准定额站、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文件要求,做好调查表格的填报、汇总、上报工作。
各县标准定额站负责各县辖区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调查表的汇总、上报工作,并于6月15日前报送至市标准定额站。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务于6月15日前将填报好的调查表直接报送至市标准定额站。
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本着高度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,认真做好调查表格的填报工作,确保调查数据真实、完整和准确。
联系人:宋洁 联系电话:32158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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